最近我在一個在香港大學展覽裡面的演出(都市邊緣)有以下的台詞,是受了非洲文藝復興之父肯尼亞人 Ngũgĩ_wa_Thiong'o 當年對抗英殖民統治有關的論述所啟示而寫下來的。
[佔領中環是民眾的表演權力與 689 及其鎮壓機器表演權力之間的較量。佔領上海街視藝空間是活化廳和油麻地街坊的表演權力與藝發局表演權力之間的比併。
689 及其鎮壓機器擁有自己的表演領域,持民眾的藝術家也是如此。所不同的是:689 及其鎮壓機器表演的是權力,而藝術家和民眾的權力在於表演。由人民、藝術家和街坊直接控制表演空間是很重要的。
公民抗命者通過身體佔領中環,活化廳成員通過身體留守上海街視藝空間,他們在上演著一種反抗的美學。他們的表演空間代表開放,689 和掌握著鎮壓權力的人,包括藝發局的表演空間代表禁錮。
爭取表演空間的鬥爭是爭取民主空間和社會正義不可少的一部分。或者這麼說:爭取民主空間和社會正義也就是爭取表演空間同一碼子的事。
這場佔領中環和上海街視藝空間的表演,不可能是爭取雙普選或是對話權而是爭取直接控制表演空間。人們要打倒 689 和掌握著鎮壓權力的人和藝發局,讓表演空間共同擁有,讓每個人都可以寫自己的劇本來自己演出。把表演空間拱讓給一些所謂代表、領導和先鋒來編劇演出,是民主派、列寧主義者和被動的觀賞者。]
Ngũgĩ_wa_Thiong'o 談表演空間是嚴肅的論述,我在表演中唸的台詞,有點戲言,但也不是胡說瞎說,而是好好的讓觀眾和自己思考。
在過往英殖民統治時代我曾參與的表演受到鎮壓和阻礙,不計其數!
七十年代初我們出版了一份雜誌,《七十年代雙週刊》,談文說藝、批判時弊之餘,還掀起一片要求中文法定之風,當年我們這一群的行動方式其實溫文爾雅,只是派傳單、進行室內集會,和把要求中文法定拳頭衫成為年輕人的流行服飾。不過後來香港一些人自發地弄得滿地「詐彈」,都有「中文必須法定」字樣。而且有一枚是真的炸彈,一個外來專家叫做希利還是甚麼的,一時疏忽,給炸斷一隻手掌,跟著員警就是來勢洶洶的徹搜我們的報社。而後來我們反對美帝國主義日本帝國主義侵略釣魚臺,把抗議(或曰表演)的場地帶到中環德忌笠街和愛丁堡廣場、維多利亞公園等地,殖民者及它的鎮壓機器便毫不猶疑地以它的表演權力以非法集會為由拘捕及毆打示威者。
我和一些大部分互不相識的年輕人到皇后碼頭旁靜坐,保衛釣魚臺,挑戰他們的權力,結果我們十二人被捕。不過港英也造就了十二個年輕人凝聚起來,繼續他們反殖反資反官僚的表演。
這些表演,港英殖民政府是忠實的觀眾,它也是我們雜誌的忠實讀者。所以在英國皇家的檔案,有我們的活動(或曰演出)紀錄。而律政署也不時批准警務處不時起訴雜誌編輯:如刊物漏印印刷商的名字與地址、漏寄新出版某一期到民政署。
我們當年在香港大會堂放映第三世界電影、高達電影、激進電影:電檢處刪剪了把員警 BBQ 的橋段,把高達電影《東方紅》有毛澤東像的十幾處剪掉……更有甚者,警務處乾脆不發牌給我們進行放映活動[註1]。我們把電影會的名稱由「土佬福」改成「Visual Programme System」,同時也將負責人改變,一兩次放映活動之後又再一次取不到警務處的牌照。我們再變成「仙人掌電影會」,命運也是一樣。我們的放映活動也被迫安排到試片室、學校……更不時會抬著租來的影片和笨重的 16 毫米的放映機到一些 NGO 團體放映。到了有一天我們拍了一齣 35毫米的短片(給香港的文藝青年)要給一間叫「京都」的[獨立]電影院(在灣仔)作同場加映放映,卻是給電檢處禁了。
不單是電影被禁,差點連教書做老師搵食的機會也失掉。
那年頭去了一家叫「南海紗廠」的工人學校教英文,學生住在紗廠內半工讀,他們上夜班的,大清早下班後就要上課,返早班的,就下午上課……姓黃的校長請我的時候,不知道我是挑戰港英表演權力的,但幾個月後就告訴我不能為我進行教師註冊……大概他害怕我用戲劇教英文!
但也多謝黃校長,不久之後,我去了一間頗著名的女校任教,女校長是當年在教育界和政界頗具影響力的人物,當年港英政府的 Chief Secretary 輔政司,DenisBray 輾轉知道我在她的學校任教,也是慫恿她不要為我進行教師註冊,不過她頂住了,所以我也有機會成為南海紗廠工人學校黃校長女兒的老師。
我不知道女校長是否在見工的時候已經知道我的背景。不過在見工那場單對單的表演中,大部分時間都是她在說話,似乎是她要 impress 我多過我要 impress她。我一直記得很清楚我們在談香港的貪污。那時候香港剛放映了一齣由英國Granada 電視台拍攝的有關香港貪污的紀錄片(片名好像是 On the Take 還是甚麼的),女校長提到紀錄片影到一名穿著員警制服的人收取正在屋邨走廊打麻雀的街坊兩塊錢,作為賄賂,讓他們深宵還可以繼續竹戰。
女校長懷疑那是一場偽裝的表演,因為在電視中看不到貌似制服的膊上有任何的編號。
我沒有告訴她,其實是英國 Granada 電視台的人心存厚道,不讓一個不幸被攝的警員當災而已。我們當年就是協助 Granada 電視台拍攝香港貪污的!我們的兩個成員在做社區組織的工作,熟悉屋邨的環境,知道員警巡更向雀友收錢。整個過程是一位後來在浸會大學傳理系任教的攝影師用隱蔽的攝影機拍攝到的。不過她後來的經歷應該令她明白當年的警隊裡面,差不多是無一不貪的。
因為跟著成立了廉政公署,眼看著它集體起訴不同的地區警署的集團式的貪污(黃賭毒的包庇,各式各樣的收規使警署內連小文員每星期都有人在他的抽屜放錢),所有員警都人人自危,最後結集起來,上演了一幕員警遊行示威去到廉署所在的大廈,更打破了廉政公署的玻璃門!
我們的校長,被召去與麥理浩開會,她也同意特赦。
假設廉政公署成立之前,所有警務人員都有貪!那麼香港特首當差的父輩,亦是on the take 一群吧?不知道他們有沒有參與打破廉政公署玻璃門這個表演?
97 年後在香港爭奪表演空間和表演權力的論述和呈現其實無日無之。
如果我們相信任何的表演空間,無論是劇場裡面、公共空間、電視台、電影院、大氣電波、立法會、報紙傳媒,乃至維園、時代廣場、廣東道、新界東北,都是民眾要爭取和表演的領域,並且是與當權者的較量,那麼《紅樓夢》舞劇紅衛兵片段被刪、李慧玲被辭退、鄭經瀚劉進圖及其他人被斬、梁國雄被驅逐出立法會、Hidden Agenda 被關門、保衛皇后碼頭的保育人士被驅被捕、菜園被滅村、民間電台被搜被禁、「港深雙年展」藝術家被抬走......都是差不多同一樣的事情![註2]
此刻我是如何衡量我擁有的表演空間?我又要表演甚麼呢?
最近李嘉誠趁著宣讀業績(也是一場表演),卻同時表示爭民主不應佔領中環。
我在問,我要佔中嗎?我佔中的劇本是甚麼?
我的十位行為藝術家朋友在尖沙咀柏麗大道以最真摯誠懇的表演方式,要求釋放劉曉波和他的妻子劉霞。
我因為另外的事情而沒有參力,但我會說,我們都是劉霞。我們都是劉曉波。
我們都是劉進圖。
我們都是外勞。
我們都是受盡壓迫的西藏人。
我們都是受盡壓迫的維吾爾人。
我們都是受盡壓迫的中國人。
我們都是福島的倖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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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當年要在大會堂申請場地放電影,先要租得場地,之後還要申請警務處發牌准許。
[註2]這裡談及的表演是借用 Ngũgĩ_wa_Thiong'o、Richard Schechner 等人表演學(Performance Studies)中的概念,在香港我們習慣的詞彙是發聲、滅聲。
作者簡介:社區文化發展工作者,社區文化發展中心總幹事,游走於藝術行政與藝術創作及各式各樣表演之間。
攝影:張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