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易寫於 76 年的《蜘蛛女之吻》以多重事結構提供很多閱讀的可能性,而在創作媒介(書寫)的形式上也做了很多有趣的實驗,讀過原著的觀眾可能會因而對演出會有些失望。
以舞台元素簡約的面貌來看,兩個主角對自我(理想)完成的辯證過程應該是導演關心的重點,小說本來用了大量的電影來呈現身份認同的微調過程,演出都只輕輕帶過而不著墨。骨幹和編排與 85 年的電影版較接近,只讓莫利拿( M )主要述說一齣(豹妹)電影而放棄其他,難免少了 M 與電影眾女角以互換投射而塑成的立體情感。第一章尾由華納提( V )劈頭帶出「你代入 Irina 的角色還是其他女人?」一類身份認同的直接討論,也被刪掉了。再由於電影細節的篇幅的大量減少,使觀眾較難通過電影角色的狀態來感受主角的深層心理,對 M 的身份議題稍流於「男同性戀者代入女人」的粗淺層面。同樣 V 的政治取態少了對於電影各種政治意識的批評,而使其一再呼喊的革命理想變得虛浮,人物描寫偏取其普偏性(包括黑豹的隱喻),劇情的感染力也因此而削弱了。
至於演出方面,不知道鄧樹榮在場刊所提及演員的「身體和語言進入高度有機的結合,令身體與心靈真正投入於一個行為之中」的實驗,是否已達到了他心目中的程度?以戲的整體或表演本身的力量來說似乎並未能讓觀眾領會到其理想的面貌或狀態,不好作出評論。
對林澤群演的同性戀者還是不能脫離娘娘腔的「外在」描寫,實在有些失望;雖然不見得有揶揄的成份,但與導演強調的「內在」探索不能說沒有矛盾;或者只因香港(部份)觀眾的頻頻竊笑顯出了觀者一方的不成熟?陳文剛演的政治犯也太著力於革命者的粗豪和氣概,幾乎與身上過多的疤痕一般表面。在如此一個以身份(尤其是性別)作主題的文本,如果說是故意以「裝扮」來突出命題,又似乎欠缺了劇中相應的批判和發展;莫非 V 一再勉勵 M 要其別再被人「欺壓」,是作為「女性化」的同義詞?
兩個囚犯在場刊中變成了三個,是算上焦媛所演的「其他女角」,她的存在成功在(戲劇)現實中插入了可塑的虛幻/心理空間,甚至比原著中的電影世界的可能性更大,可惜肢體動作的設計所呈現的細節和感情都有限,而且與兩個主角有指向性的連繫幾乎亳不著跡,幾場虛位與主軸的發展脈落不無距離,對比下來顯得裝飾味濃,欠應有的張力,於深化上起不了作用,結局(之後)一場尤為尷尬。有幾個可能較有潛力的意像(如以音樂扮演獄卒、赤裸著穿高跟鞋的革命家、蒙頭舞者等),都似乎在處理上得不到充分的發展而失去了魔力( magi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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