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枝圍出的家居,有桌、椅、小櫃、電風扇,一個簡單的舞台、三位女演員,探討一個可能是歷久不衰的題旨:家庭和個人的角力。差不多二十年前的故事放在今天的香港,我看得沒有共鳴,甚至老實一點說就是老套。年老的母親身為父系(權)家庭的代理人,催促她唯一的兒子成家立室,繼後香燈,這樣的事在香港不是已經絕跡,但並不是大部分所謂「適婚年齡」的香港人面對的故事。
但婚姻的陰霾絕對沒有離開我們,否則就沒有所謂的「剩女」、「港女」、「熟女」等「問題」讓電視台特別闢出一個專題「教」女人怎樣才能得到「歸宿」。這當中述說的,是女人的「問題」,也是劇中兩個女兒所面對離婚和結不了婚的情況,可是最「要」成家立室的兒子卻從沒想過走進傳統婚姻大門,而相較於他的兩個姐姐,他甚至連自己的原生家庭都沒有怎麼參與。整個劇圍繞的是家中兒子,但他從沒出場,只有三個女人不停為這個屬於男性的家族勞心勞力,喋喋不休。
如果我們認為在父系家庭中男丁最為重要,這個劇則將這一想法完全推翻。男丁在劇中不過是「精神領袖」,他有著繼承的責任和權利,但並不需要是某特定的人。母親透露她曾經有另一個兒子,不過在他很年幼時夭折了,因此她將傳宗接代的寄望都放在小兒子的身上。如果小兒子真的當上這個「精神領袖」,他便不過是整個父系家族的螺絲釘;但現在他缺席了這個家庭,卻成為整個戲中唯一能夠實現自我的人。沒有挑戰傳統改變制約的想像力和勇氣,即使數枝竹枝便能圍成一個困著我們的囚籠。在家庭、社會、文化傳統的藩籬下,根本容不下個人的主體意志。個人不論是兒子、女兒或母親,也不過是大社會的其中一員。兒子即使能夠脫離傳統桎梏,也是帶著內疚,由於「疾病」(同性戀曾經為美國心理學會定為精神病)這種「不正常」狀態才可以離開。「正常人」由始至終的定義都是遵循規範行事的人。這也許就是為甚麼我們看到戲的最後感到一籌莫展那樣無力。
鄧樹榮在這戲中延續了《泰特斯2.0》的實驗,以不同表達來展現結構制約和個人自主的張力。由戲一開始以典型話劇那種模擬真情實感的交流,到各自唸對白做動作沒有交流,再到只見臉部唸白,再以錄像說故事,最後回到話劇交流,其中演員交流愈見減少,向觀眾展現生活在結構下那種只見家庭、社會角色而不見個人的疏離,各人各自的經歷和想法都不可能為其他人完全了解,而所謂的交流不過將自己所信的硬套在所謂「最親近」的人身上。在錄影一場更將這種「交流」推到極致:三位角色各在舞台坐著,是都在想著錄像中所述說不為家族接納的往(醜)事?想著弟弟/兒子滿足不了的期望?還是不過各自想著自己的傷痛和悵惘?最後一場,那位從沒在戲中出現的男丁死後,三位家中女人再復交流。是因為了解到人是有自主情感的個體?還是繼續妥協於結構中的角色期望呢?
本網站內一切內容之版權均屬國際演藝評論家協會(香港分會)及原作者所有,未經本會及/或原作者書面同意,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