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近代科幻小說鼻祖」之稱的《科學怪人》(Frankenstein, or The Modern Prometheus)出版接近二百年,一直廣受讀者歡迎,更多次被改編成話劇、音樂劇及電影。然而直到最近,這個故事才被「中英劇團」搬演,正式登上香港舞台。正如劇組人員所說,演出《科學怪人》必須面對特技化妝等技術問題,可是除此之外,如何為一部二百年前的作品賦予當代價值,也是改編時另一值得思考之處。
瑪麗.雪萊(Mary W. Shelley)創作《科學怪人》之時,正值西方工業革命的高峰期,人類開始意識到自己的力量足以改變世界。因此,她選了兩個嘗試憑一己之力開創歷史的人物作敘事主體:Victor醉心科學,希望創造全新的生命,卻意外地創造出外貌醜陋的「怪物」,最終招致家破人亡;年青船長雄心壯志,耗盡家財遠征北極,途中卻遇上大風雪,多名船員病死餓死……二人相遇,本應識英雄重英雄,可是飽受折磨的Victor看著船長,就像看見從前為了理想不顧一切的自己,頓生無限感慨。
或者Victor和船長的故事,可以被解讀為人類慾望無窮、代代相傳的象徵。然而兩人所不同的是,船長面對絕地困境,只要他願意放開執著,仍有回頭的機會;而自從Victor創造出「怪物」之後,已注定終此一生和他糾纏到底。因此,與其簡單地說《科學怪人》批判慾望的存在,不如說它在思考人類掌控慾望、與它和平相處的可能性。
事實上,無論是小說的刻畫還是舞台上的視覺呈現,那「怪物」皆以扭曲變形、傷痕纍纍的形象現身,令人感到不寒而慄。然而他的本性並不殘暴,甚至可以說是心地善良,而他的超凡體力也確實能夠幫助有需要的人。可惜的是,人類往往因為他的外表,或是他意外造成的傷害,抹煞他所有貢獻,以及對友情、愛情等基本需要。而人類這種自私和不負責任,不僅是故事中被諷喻的對象,也確實存在於二百年後的今天:人類對自然予取予求,到了地球難以負荷的時候,我們卻一股腦兒諉過於科技與文明,似乎忘了打開這潘朵拉盒子的,正正是人類本身。甚至到了環境問題「水浸眼眉」的關鍵時刻,各國仍在氣候會議上各懷鬼胎,力求保住自己的利益。究竟,值得恐懼的是科技的創造物,還是創造科技的人類?
這個反思也巧合地反映在故事名稱的翻譯上:作品原名是Frankenstein, or The Modern Prometheus,當中Frankenstein是Victor的姓氏,而Prometheus則是把火種從天上偷給人類而遭到懲罰的天神。有趣的是,讀者和觀眾往往把Frankenstein誤認為「怪物」的名字,中文翻譯更一致地把它譯作「科學怪人」。事實上,Victor在創造的整個過程裏只想到自己,以致看到「怪物」的陰暗面時立刻將之拋棄,完全沒有考慮過他的感受,更遑論為他取名字。然而就是Victor這種不負責任的態度,把「怪物」推向孤獨無助的絕路,最後才憤然向他報復;在後設的層面上,也由於他對「怪物」的漠不關心,令讀者和觀眾把他的姓氏誤解為「怪物」的名字,讓他永遠背負「科學怪人」的污名。也許正如「怪物」所說,如果Victor能夠好好和他相處、尊重他的存在,一切悲劇都可以避免。
當然,世事從來沒有「如果」,Victor和「怪物」的結局早已確定,有選擇權的,是眼前的年青船長。在原著小說中,船長立定心意選擇回航;在「中英劇團」的舞台版本,卻只見他把Victor的實驗筆記重重放在舵輪上,留下最終結局給觀眾想像。也許這隱藏了編導的循循善誘:只要未到最壞情況,我們仍可退一步海闊天空。然而當船長一心嚮往的北極早已變成汪洋,而人類的足跡甚至跨進太空,這本應樂觀的開放式收場,又似乎多了點無奈的反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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