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我曾經在這裡反覆強調,戲劇必須由具體的演出出發,「不要寫你看不見的,只寫你看得見的!」但我在〈由演出出發〉一文中又提到,「事實上,我們可以把大部分演出視為『社會事件』,要把戲劇談得透徹,文化評論的角度,也是不可或缺的。」
作為「社會事件」的演出
但何謂「作為『社會事件』的演出」?英國人類學家特納(Victor W. Turner)曾經花兩年時間在非洲恩丹布(Ndambu)進行田野研究,並使用了「社會劇」(Social Drama)的概念來描述該地社會衝突的產生,以及如何以儀式方式解決衝突。特納指出,通過「社會劇」(尤其是儀式)的中介經驗(liminality),個體得以跟社會進程同步,達至群體性的集體認同。事實上,在現代以前或者比較傳統的社群中,不少演出除了娛樂大眾,還兼具宗教儀式的社會功能。例如福建莆田提線木偶劇目中,便有幾種獨特的演出和宗教儀式密切相關,而演出的目的主要是超渡亡魂(「目連戲」)、酬謝神恩(「魯戲」、「願」與「北斗戲」)等等。
那麼,除了儀式的功能外,戲劇還有沒有其他社會功能?就近代戲劇的發展而論,戲劇不少時候還具有「社會論述」、「社會評論」等功能,這在中國近代戲劇的發展中,尤其如此。就以上一個世紀初的「易卜生劇熱」現象為例,它便充分體現了作為「社會論述」或「社會評論」的戲劇之崛起,而其中又以易卜生的代表作《玩偶之家》最為聞名。事實上,五四新劇的倡導者以及廣大的青年們,之所鍾情於這位挪威劇作者的作品,正正在於易卜生的「寫實主義」,寫出了人生(社會)的真實,其目的在於催人醒悟,改變不合理的社會現實。當時,最能打動中國人尤其是年輕人的心的,是易卜生的《玩偶之家》。劇中女主角挪拉自婚姻制度「出走」,宣稱「我是我自己」,對於當時處於封建婚姻包辦制度下的中國青年,影響很大。《玩偶之家》一劇除了啟發了胡適創作《終身大事》,歐陽予倩的《潑婦》、郭沫若的《卓文君》,還啟發了萬千的中國女青年,仿效挪拉「出走」,追求獨立自主。
可以想像,面對好像《玩偶之家》、《終身大事》等具有社會(批評)意識的戲劇作品,單單「以戲論戲」,並不足夠。事實上,對於這類社會意識強烈的戲劇作品,戲劇評論往往是其「社會評論」功能的延續,甚至完成。可以這麼說,戲劇評論除了是美藝批評外,很多時候,還是一種社會評論。由此觀之,當年魯迅的〈挪拉走後怎樣〉與胡適的〈易卜生主義〉,可被視為這類廣義的戲劇社會評論。
劇評作為社會評論
當然,我們也可以對沒有明確社會(批判)意識的戲劇作品,進行社會評論。事實上,大部份的好萊塢電影(主流電影)與主流劇場作品,由於貼近「常識」,都能夠充份體社會的主流意識形態,並通過戲劇或電影作品象徵性地解決其內部矛盾。「被壓迫者劇場」始創人波瓦(Augusto Boal)曾經抨擊影響了西方傳統二千多年的亞里士多德鉅著《詩學》(Poetics),認為《詩學》有關希臘悲劇的「移情」(empathy)和「淨化」(catharsis)作用的學說,是為統治者和貴族化解社會矛盾的統治工具。換言之,無論從內容或形式出發,我們都可以針對個別或一系列的作品,作出深入的意識形態批判;而這也是大部份針對美藝作品的文化評論或社會評論的「主流」。
其實,在現代社會中,演出本身就是一件社會事件,只是它的功能已由「儀式」轉變為「娛樂」和「啟蒙」。不過,也有一些演出,基於一時一地的社會或文化因素,會搖身一變,成為備受各方關注的獨特社會事件。例如,在2001至2002年間,香港致群劇社曾經根據明末將軍袁崇煥的第十七代守墓人佘幼芝的真人真事,改編成舞台演出《袁崇煥之死》。《袁崇煥之死》的編劇白耀燦先生在重演的場刊中指出:「《袁》劇去年首演,各界反應非常熱烈:報刊大篇幅報道,電視傳媒兩拍特輯;演出三場全場爆滿,演後觀眾積極參與討論,可說得上是成功罷!」故此,要充份把握《袁》劇的意義,若果只採取「以戲論戲」的進路,難免捉襟見肘。《袁》劇是一個複合體,除了《袁》劇本身的舞台演出外,佘幼芝女士真人及其家人每晚均出席的演後談,報刊、電視傳媒的廣泛報道,均是其中關鍵的構成部分。
離開社會,劇場還剩下什麼?大概只有一些令人費解的光影舞動。
(原載於NO. 21《牯嶺街小劇場文化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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