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殘酷呢?
面對現實,就是殘酷。特別是不想面對的。
就連聖經都說:「唯用愛心說誠實話」,提醒信徒,即使要說出真相、事實、現實都好,要緊記誠實話是充滿殺傷力的,就算講,都要「有愛心地說」,以免傷人。
《殘酷青春》的作者Ferdinand Bruckner,在情節佈局、人物設計上,已把這種殘酷的精神寫於劇本,只是,演出未能完全展現這種殘酷。唔......這評價也實在太殘酷了吧?
故事發生在一九三六年的維也納,六個醫科生的宿舍房內。Freder在全劇中,擔起了一個揭人瘡疤的角色,把Marie、Lucy、Desiree、Irene、Petrell 和Alt[1]等人本性中最真實的一面揭露出來。他在人前的所言所行,都被世俗認為是不道德的,是個不折不扣的大壞蛋。他,誘使Lucy上床、偷錢,更命令她說這是出於她的意願,與他無關,最後更教她賣淫,過妓女的生活,辯稱Lucy這樣就不用再當宿舍的女僕,可以自力更生,從賣淫中得到豐厚的收入,又得到男孩子的垂青,不用自卑出身鄉下。他,也與Marie的同房Desiree發生激烈的性關係,給她服食過量足以致命的催眠劑——佛羅拿,因為他認為,熱愛性事才是Desiree的真正本我。對於Freder,這個在醫學院裡讀了十二年都未畢業的人來說,人生最重要的就是面對現實,活於謊言中的生活,毫無意義。當Freder對自己的揭露言行沾沾自喜之時,Desiree因服用過多的佛羅拿致死,他決定把門關上,裝作無事,對一同發現Desiree死去的事實的Marie說「繼續生活」、「食嘢」。從此,謊言和自欺欺人,就成為了他心靈的避難所,唯一的避難所。Desiree的死,就是Freder要面對的殘酷。
難怪有句話叫「美麗的謊言」。說一個讓人滿心歡喜的謊言,蒙在鼓裡的愉快,不是很美麗嗎?
有時候,愛情不就是這樣嗎?寧願對方一直欺騙自己,自己一直盲目相信對方,即使當謊言將要揭穿,也會無所不用其極,企圖證實對方是愛自己的,哪怕只有一刻的愛,不用多,也就算擁有了最珍貴的謊言,使自己能繼續好好活下去,並令這場愛情謊言變得美麗,成為回憶,成為童話。Petrell對Maire的殘酷,正是這種。分手時刻,Marie還是不斷要求對方打自己,只要他不肯打,就能實現那個珍貴的謊言,使她的價值觀——為愛付出一切,不致崩潰。最後,一直公子哥兒的Petrell,一手推她落地。一切希望都幻滅了嗎?她的價值觀要崩潰了嗎?不,還有一線希望,那就是一直說愛她的Desiree,一直希望與她發生關係的Desiree。在死守價值觀的慾望下,她們接吻了,發生關係了,她決定要愛上Desiree。殘酷的是,不久Desiree就厭棄Marie了,原因正正就是Maire一直死守的愛情價值觀:為愛付出一切,「太煩厭了!」Desiree直言不諱,道出Marie的失敗之處。自己的失敗源於自己的追求,愈追求愈失敗,正好符合了古希臘悲劇的精神。相信,這種古希臘式的悲劇命運,對古往今來的人們來說,都是種種殘酷之首吧?
面對現實,就是殘酷,別名成長。劇作者刻意把主角都定在這樣一個「青春」年紀,相信就是這種隱喻吧?
然而,殘酷又豈只活躍於青春的時光?看那「香港話劇團」的製作《心洞》就知道,人生的各個階段,更準確地說,人生的任何時刻,都有可能要面對各式各樣的殘酷。讀者總有見過聽過,甚或經歷過人們逃避談論自身的死亡吧?有些,就連個死字也不願講。
由是觀之,劇評,對表演者來說,如果它寫出真相,道出演出中種種的不是,要演出者面對,這......何尚不也是一種殘酷?
殘酷地說,演出的確存在問題。演出恐怕已有十數分鐘,直至遲到者入場時間(late comer point),依然無法清楚開場三位女角色的關係。這顯然是有問題的。及後,梁浩邦演的Alt到底是誰,與其他角色有甚麼關係,是最不清楚的。聞說,飾演女主角的陳栩炘,在學院時尚未有機會擔演主角,便告畢業。是次演出,正好第一次擔任女主角,相信給她帶來不少壓力吧?
演員要磨練演技,就得到台上實踐。縱然有勇氣去面對及挑戰自己技藝不足的殘酷事實,如果苦無機會上台演出磨練,恐怕......這才是演員事業發展中,最為殘酷的現實。
衷心期盼「同流」他朝選擇原班人馬重演。一來劇本本身相當有意思,故事哲理豐富而不失趣味,對觀眾來說是相當有意義的。二來可給年青演員多一次機會,再一次鑽研有分量的角色,磨練演技,細嘗及把握劇中的殘酷味道,對年青的演員來說,這是繼續努力走下去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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