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劇常以自己熟悉的項目作為創作題材,既可以省卻不少搜集資料的功夫,若然對題材有強烈情感,寫來更會得心應手。
《黑色學校》的編劇曾艷婷正是如此。她直言於就學期間受到同學欺凌,慘痛經歷推動她以校園欺凌作題材,編寫《黑色學校》這個故事。故事以學生小敏自殺死去開始,之後其表姐Miss Chan追查其自殺原因,發現原來小敏一直於校內受到欺凌結果自尋短見。故事發展下去,Miss Chan對其他老師及學生展開報復行動。《黑色學校》的情節頗為豐富,涵概了欺凌所有單位:被欺凌者(小敏),欺凌者(一群同學)和旁觀者(部分老師和同學);還有欺凌事件發展下去的可能性:如非欺凌者(Miss Chan)以暴易暴變成欺凌者(暗中跟傳媒聯絡,向袖手旁觀的陸Sir報復,讓他失去教席);欺凌者(其中一位同學家茹)變成被欺凌者(因同情死者而成為下一個被欺凌的對象)等。《黑色學校》頗能引起觀眾對欺凌的關注與討論,因為欺凌事件隨處可見,觀眾多少有點共鳴。
看到編劇對欺凌事件中旁觀者的控訴:劇中陸Sir為免影響校譽和為免「麻煩」,否認欺凌事件的存在。似乎只要老師當初能出手協助,欺凌問題便能解決。當然,若果情況明顯地失控,師長確能制止不幸事件發生。但較隱性的欺凌事件(當事人沒有主動求助),問題便不易解決。而且欺凌作為一種人際關係的不協調(欺凌的起因多是一人或一個群組不喜歡另一人或另一群組)和負面情感的表達問題(對不喜歡的對象,以不友善的手法對待),是否只要有一個權威人士(如校園內的老師)出現便能阻止和解決呢?那「權威人士」可以怎樣處理呢?懲罰欺凌者?(會否做成反效果令欺凌者更加憎恨對方?)威逼利誘雙方成為好友?(交朋結友能夠勉強嗎?)那會否發展成另一個層次的欺凌事件?被欺凌者當然是欺凌事件的主要受害者,但被欺凌者本人是否完全沒有任何責任呢?
編劇技巧方面,《黑色學校》雖然情節豐富,但亦犯了一些毛病。首先以一齣通俗劇而言,故事以小敏自殺開始,然後老師在校內向同學宣佈事故——從當時各同學的冷漠反應,大部分觀眾已立即意會到小敏可能因被欺凌而自殺。往後劇情發展,校園欺凌問題更是昭然若揭。之後故事圍繞Miss Chan追查事故,回憶死者生前往事,但情節發展稍慢,加上觀眾一早知道謎底,未必有很強的追看意慾。假若各同學(包括欺凌她的同學)對小敏的死由衷地感到意外和哀傷,之後隨著Miss Chan的追查,欺凌事件的真相才像洋蔥一樣一層一層地被揭開,戲劇效果會否更好?又好像全劇原來的結局,家茹用刀片割在腕上,自殺事件歷史重演,編劇對欺凌再一次控訴——但在現時的試演版本,導演袁富華將結局改為開放式結局(刀片差不多割下的一刻燈暗,觀眾不知道家茹會否真的自殺),這樣保留一點想像空間,效果又會否更好?
另一個編劇仍須磨練的地方,是說故事的技巧。在劇場裡讓觀眾聽你「說」故事,效果未必及得上讓觀眾「看」你的故事。用英語來說,即是to show, not to tell。角色之間的愛恨情仇恩恩怨怨,用角色的口說出來並無不可,但若果能讓觀眾「看」出來或感受得到則層次更高。如劇中各欺凌場面和生活片段,均主要讓角色在對白中交代,但有時說得實在太多太白;反而試演版的其中一個場面,兩名同學在課室內大聲談論偶像的新戲——旁邊另一同學默默地移開座位,則能以行動反映了那個課室的氣氛和同學之間的化學作用。當然那是原劇本沒有註明的場面,而是導演對故事的再度創作,但若果編劇能這樣多以場面少用對白來塑造角色和交代劇情,可能更能讓觀眾留下深刻印象。
年輕編劇曾艷婷不介意以自身經歷撰寫這個劇本,以引起觀眾對這個議題的討論和關注,無論效果如何,誠意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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