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曲小劇場的產生,出於對傳統本身的省思。老戲價值觀不一定和現代接軌,戲曲愛好者為使之因應社會變遷、文化思潮和審美品味,以傳統為基礎,融入當代角度改編新詮,表現手法靈活,嘗試為傳統尋找存於時今的立足點[1]。
臺灣這類型創作,乃受到廿世紀末中國傳統戲曲界[2]影響,自廿一世紀初開始,在崑劇、京劇、豫劇、歌仔戲和梨園戲各劇種逐漸累積劇目數量。其中《試妻!弒妻!》為臺灣豫劇團的實驗小品,即莊周試妻故事,結合京劇《大劈棺》和諾貝爾文學獎得主高行健劇本《冥城》而成。2004年首演時入選兩廳院主辦的「新點子劇展」,今(2020)年參加國立傳統藝術中心「2020臺灣戲曲藝術節」重新推出。
此劇保留莊周試探田氏之堅貞為主線,提問人性試探是否可行,新增女性對愛欲的追求,導演透過女子拈花(喻美姿容)、撫弄繡鞋(等同小腳)等動作設計,傳達期待異性賞愛和身體接觸渴望,並強化倫理之約束力量。
女性愛欲之罪罰
劇本要凸顯女性情感,卻在戲詞、角色塑造上偏向父權社會建構的道德規範,嚴重貶抑蔑視女性,從「賤人、騷勁、淫蕩、水性楊花」諸多形容可窺見「厭女心理」,讓人坐立不安,這類臺詞是否合於當前,還容商榷。
莊周、判官和男女眾歌隊,為倫理道德的擬人化代表,人世和陰間態度一致扼阻情性生發,這與同類劇作的立場近似,然一干人物演繹得更冷酷不近人性。
原本《大劈棺》在田氏自裁後即告終,這裡援高行健《冥城》續尾,讓其魂魄有辯解機會,最後得到的結果,為判拔舌之刑,亦使田氏鬼魂墮入更深苦痛,自剖拉出一段段腸子,說是洗清罪愆。不禁疑問:女性追求愛欲是錯誤、要受罰的?我們不見得要求結局開脫翻案,那將太過草率,不過情愛是編導刻意增添之筆,臨了卻貼上負面標籤,那麼創作者意向到底為何?
本劇敘事觀與相類作品無異,編導所加的女性情欲意識呈現薄弱,和倫理規範間缺少辨證,造成一面倒向後者,且觀點混亂,是以企圖探究女性愛情和增修結局作為新意,並不成功。
聲音劇場
本戲尚有「聲音劇場」特點。六七個男女演員穿著一樣戲服,飾演人、非人角色。有時為配角,入戲代言;也當說書人,品評劇情是非或解釋主角內心想法;又做特效,以語音或做表加強重點情節、臺詞,功能多樣,自由游走戲內外,形成疏離效果。
這些演員的演唱方式,不全是豫劇/戲曲唱法,融合西方聲樂在內,利用男女聲音高低不同,有音域相近的混聲合唱,也有音高極大落差的一人對應齊唱;歌唱外有吟誦,一人開唸、他人漸次加入,慢而快的速度,音量隨之大小聲變化;演唱者不限於舞台區之人,部分段落是文武場樂師領唱、戲場應合,類似川劇幫腔,一呼百諾、眾聲相應。
人聲如上述,器樂表現在幾處緊要劇情,如莊周幫孝婦搧墳、田氏掙扎是否救治楚國王孫、田氏自殺和判官出場,因情節不合人情常理且激烈,設計者遂大動鑼鼓,琵琶、二胡絃樂撩亂彈撥,配合此時演員瘋狂、惡狠、凌厲做表,在在暗示人性試煉是可怖舉動,營造出詭譎寒慄的樂風和氣氛。
此前作品如京劇《大劈棺》、崑劇《蝴蝶夢》(上海崑劇團古兆申編劇版本)著重父權社會的價值標準,男性如何看女子/已婚者/未亡人,舉崑劇為例,主角僅莊周和田氏,女德懿範出自前者口中,用一人代表集體意識,另有兩個丑行分飾多角,出現場次少,與《試》劇配角的比重大不相同。
這戲配角演員的人數與全程待在舞台上,是可注意處。他們之於戲是角色之一,入戲時用人世準則去衡量主角;於音樂是歌隊,不入戲的幽冥使者,漠對世事的神祗,處高閣位置嘲弄戲中人,旁觀死亡發生,儼然倫理、無常具象化,以其數量和態勢包圍著場上,形塑道德禮法發展到極端迫人致死的氛圍。
戲曲小劇場的實驗性重在提出新的、另類觀點,去解讀傳統劇作的主流價值,清晰、明確意圖是基礎,舞臺、佈景、燈光與服裝等外在形式都屬其次。
《試妻!弒妻!》嘗試在舊有故事中,增加女性情識,藉他人悅己進而確立自我,只是這點,老生常談並不特別,此處的導演手法也乏自出心裁(如田氏邊剝玫瑰花瓣邊等丈夫回歸)。再者,強調倫理綱常,或許意在批評其束縛人之情性,但力度過大適得其反,既擺脫不掉傳統觀念,又陷入「厭女心理」,對於劇中旦角迫害越甚,引發矛盾。上空懸吊的竹子、斧頭裝置,俱指向害生以求節度(義)之意,而鏡子道具、水紋投影的映照作用,在戲裡沒有發揮隱喻。人聲合唱、樂器設計不同於豫劇一般作法,確得注目。然整體終未顯示深刻「今之視昔」視角,所謂「新穎」流於表面,現在能否稱得上實驗,恐難定論。
[1] 王安祈〈「戲曲小劇場」的獨特性──從創作與觀賞經驗談起〉,《戲劇學刊》第9期(2009),臺北: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戲劇學院,頁103-124。
[2] 從2000年北京京劇院《馬前潑水》,中國傳統戲曲、也是京劇第一部小劇場作品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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