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與錯
這是我第二次觀看《原則》。一年過去,觀後感最大的差別在於如何看待事件的對與錯。假如黑盒劇場(首演演出場地)能讓觀眾投身任何一方進行辯證,在文化中心的
鏡框舞台便是讓觀眾抽身去審視一件客觀事實。首演時,即使認為學生們的行為過於莽撞,基於認同陳副校長的管治方式,在聽證會一場,我選擇了讓陳副校長留校。然而,再回到同一場景時,我有截然不同的感受。
「後真相」時代,信念情感勝於事實
2016年,牛津英語大辭典選出「後真相」(Post-truth)作為代表字,把它定義為「有關或意味著,客觀事實對形塑輿論的影響力,不如訴諸情感和個人信念的情勢。」[1]。這套劇的衝突發生是建基於角色之間不同的信念與情感。唇槍舌劍著墨於相異的價值觀:校長執著於程序與數據;陳副校長著重彈性和寬恕;蔡霖重視民心去向;傅佩晴為眼中的公義而辯;梁健博追求以道德的手法抗爭。
然而,「事實」(Facts):已過去、發生了的事情,明明放於眼前卻被忽略,化作碎片藏於爭執背後。事實是,長跑隊隊員發生交通意外,陳副校長允許隊員到對面街跑步。結果,辯論的重點不在於誰應該和能否為意外負上責任,只流於同學堅持自己應負上責任,但校長認為負責人為陳副校長的僵局。這兩種取向各自的理據和後果,沒有充分闡釋下,成為各自提出者用來訴諸情感的手段。
另一邊廂,到操場運動必須穿體育服、早會由每週一次變成每日如是的校規,嚴苛得令同學減少在學校操場運動、同學悲聲載道,也的確是事實。結果是,校長以為學校排名、名聲著想的信念為由,忽略同學的聲音。
似乎,大家忽略了形成輿論的並不是客觀事實,而是情感和信念。而往往,這些輿論似乎決定了「客觀事實」的對錯。悲涼和不忿的學生會支持罷課和反對陳副校長的調職;支持校長信念的辦學團體和家長會支持凌校長。
偏偏,大家輕視情感背後的種種事實。然而,著眼事實便代表能判對錯嗎?
輿論決定對錯
判斷事實的對錯基於一個人的價值觀,價值觀大抵沒有對錯之分,只有高低之比。然而,下一個好的判斷的前提是,一個人需要掌握全面的事實。而現實中,誰又能做到?
戲劇,或者說追述故事有趣的地方是,一個人能夠從所謂的「上帝視覺」俯瞰事情的各面向。這種視覺從第三人稱角度切入,讓觀眾看到每個角色的故事,明白和平衡不同觀點與角度。換言之,除了觀眾,看來沒有角色是能夠真正洞悉事情的全貌。在各人溝通失效的情況下,輿論壓力彷彿為我們立了對錯。
在學校,一股很強的力量凝聚與學生與老臣子老師手上。輿論普遍認為,校長為了剷除反對勢力趁機迫走陳副校長,應該進行反抗。到了聽證會一場,我突然有一種感覺,原來校長無形中成為了受害者。無論陳副校走或留,校長已經成為輸家。若陳副校離開學校,陳校長迫走陳副校的輿論聲音只會有增無減。但若然陳副校留下,便彷彿肯定了輿論聲音,認為反抗是有效的。無論如何,大局已定。
一件事對與錯的決定權,原來從來不是掌握於事實的真相,而在於輿論方向。
光與暗
第二版與首演的最大不同,便是伴隨著場地之別的燈光運用。首演中,實實在在的學校佈景讓我們投入學校的背景(Context)。而第二版把實境轉成虛境,只運用光和影製造燈區,加上兩張椅子來劃分空間。把實際背景模糊化,除了能夠把觀眾的想像帶到學校以外的職場或家庭之外,還能把概念融入其中。
移形換影
有光的地方必有影。光和影的位置並不是不變的,正如在衝突中,人的議價能力亦然,角色透過走位變換站在光和躲在影下的位置。
角色是光的時候,代表正在衝突中的上方,在輿論中佔優勢。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在聽證會一場尾段,陳副校長發言之時,觀眾席燈轉暗,更突出陳副校長站在頭燈下,彷如光環加於他的身上。相反,身在陳副校長旁的校長以往多數站在光下,現在則處於影中,正呼應我於上文提及的輿論決定對錯。
未來
到了最後,陳副校長調校一事中,是與非不再重要,結果也不再重要。因為,在缺乏溝通的情況下,每個人各自為個人情感或最大利益爭取,事情一早已經走入僵局。
早前在觀看前進進的《會客室Best Wishes》時,收到三條問題。一:你認為自己的生活在未來會變好嗎?二:你認為世界的未來會變好嗎?三:你認為香港的未來會更好嗎?結果是,大家都認為自己的生活和世界會更好,但香港卻會越來越壞。
但正如陳副校長最後的發言所講,不要失去希望,不要失去對人的信心。
為自己生活而努力是人之常情,但對於不用為三餐擔憂有經濟能力的人、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有理想的人,我們總需要多做一點。而首先,我們要把失去的溝通橋樑重新連結。個人層面來看,我們永遠不能看清腳下在走的路,每個人都總有盲點。我們總不能單靠一個人去決定整個群體需要什麼,也無需怪責這些有心但不知道如何打一場羽毛球的人。或者,我們是時候想辦法打一場羽毛球。
但願我們不會因此失去信心。相反,只有當我們清楚自己想要怎樣的學校和社會,一個理想的學校和社會需要怎樣的我們,才會秉著信心向前走。目標便不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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