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
對於藝人而言,所謂的「日常」或「平凡」,相對一般人來說,可能都還是很特殊或充滿戲劇性;因此藝人的日常與平凡,反倒可能要刻意的營造與規劃。
田馥甄的第四張個人專輯《日常》(2016),從概念、創作、錄製、行銷(維基百科:「僅以預購方式發售,預購期過後,不會在市面販售任何實體專輯,僅販售網路付費下載的數位專輯」)到與劇場界的跨界合作《小夜曲》音樂舞台劇,甚至在臉書上晒「日常」(如喝牛油果汁),至少這一年半來,田式(恬適)的文青日常持續在華人粉絲圈裡蔓延與擴散。從華語流行歌壇的異業結盟與整合行銷角度來看這張專輯,應該是相當成功的;而從劇場界近年思索IP產業的可能性,這個製作到目前為止,行經新北市雲門劇場、高雄大東文化藝術中心、臺中國家歌劇院、臺北國家戲劇院,總共二十餘場,尚未走出台灣本島,但在未來巡演華人世界,應該是令人期待、也是指日可待的。
這次的《小夜曲》,從專輯十首歌曲中選出〈獨善其身〉、〈靈魂伴侶〉、〈什麼,哪裡〉、〈餘波盪漾〉、〈日常〉,以這五首的歌詞內容和音樂氛圍延展成幾組人物之間的情感故事。可以注意到,這其中就有三首來自藍小邪的詞(〈獨善其身〉、〈靈魂伴侶〉、〈日常〉),她從2005年出道,於2006年獲得「第一屆華研文化基金會全球華人網路詞曲創作大賽」作詞組第一名之後,就常為兩岸的流行歌手寫詞。藍氏的詞句讀極有特色,遣詞、意境也別具一格,搭上田馥甄空靈且帶有民謠風的唱腔,堪稱絕配。在這些歌曲裡頭,可以感受到田式唱腔的空氣感、都會感、慵懶、迷幻、淡靜、輕緩、悠適、new age、不易捉摸、幻惑、釋然等多元表現,情感豐富,療癒度甚高,足以構成一小齣聽覺劇場。
劇場版的《小夜曲》由王嘉明編劇、Baboo導演,演出內容和睡眠、夢境、親情、愛情、死亡有關,佐以變性與性傾向困擾。故事設定田馥甄飾演睡眠治療師紫沁,讓她必須經常看護著患有嗜睡症的茉莉,茉莉則由劇場演員施宣卉飾演,在技術上,讓劇場經驗較為豐富的演員,去帶領及陪伴主業是歌手的田馥甄(讓田的表演負擔別那麼重),也讓茉莉牽引出一個又一個相互有關係、有衝突、想要得到諒解與擁抱的角色,包括喜歡著茉莉的阿永(黃俊傑飾)、阿永的爸爸——變性後的媽媽(嚴藝文飾)、阿永同父異母的妹妹小萃(趙逸嵐飾)、酒保Adam(時一修飾)。將這些角色一一地介紹給觀眾之後,故事進入到茉莉的夢境,夢驚又醒,醒了再睡,並和阿永夢到同一個夢,醒了又夢,同時進入阿永和小萃的夢,總之在這些片片段段的夢境與現實之間,真假早就無法確定,是醒是睡,也說不準了;戲的後半段,基本上就在如此這般的夢夢套夢無邊迷宮中,進進出出,或者半進不出,時空退位,只剩夜、夢以及田馥甄的歌聲。(夜長夢多?夜半歌聲?)
為了呈現劇中這些「日常」與「夢境」,舞台設計成全白色調,正面看起來像是五邊屋形的剖面圖,除了演員之外,舞台上還有一組負責即時攝影的機組人員,他們會將當下所「製拍」的影像傳輸投映到偌大的家屋白牆上。影像來自於「製.拍」,意指不是只有被動地拍攝現場人與物,還經常製造影像前的真實,但實際上是不同視角、區位、替身等攝影技巧與畫面調度所攝製而成的,放大、特寫、疊影等影像處理,使攝自於日常、真實的人與物,經過機械技術與人工安排的處理之後,呈現出偽日常、超現實的視覺幻術。
影像的幻術,再加上夢夢相連的無限迷宮,多層次、多面向的展露這群人物的回憶與過往、感情關係與身分認同的糾葛,甚而引發的一連串嗜睡、無眠、殺人惡夢、驚懼、孤獨寂寞等生理與精神症狀。幾位經驗豐富的劇場演員在處理這些激烈與低迴情緒的轉換,都算是老手了,因此雖然故事與人物關係好像有些八點檔連續劇(肥皂劇)的哏,但因為表演、服裝、場景設計的都會時尚風格強烈,再加上田馥甄的歌曲與角色的適時融入,整個演出仍保有相當高度的文青風格。
演出並未特別凸顯田馥甄,也適度地讓她扮演睡眠治療師這個角色,以及在適時的場景之間展現她的歌藝,基本上沒有音樂吃掉劇場,或劇場吃掉音樂的問題。這也難怪田馥甄在這次演出前受訪時提到,在她所習慣的娛樂圈或演藝界,工作人員之間的階層倫理是非常明顯的,絕對不要輕易逾越或冒犯,反倒是這一陣子與劇場界合作,那種階層倫理反倒較不明顯,而是各個創作或設計部門,都可以民主的表達自己的看法,這是很不同的。
再回到日常。在謝幕曲〈日常〉的歌聲中,田馥甄邊唱邊走往後台,現場即時攝影的機組人員與攝影機也跟了過去,讓觀眾透過即時影像的傳達,看見後台的工作人員、田馥甄與他們的互動,以及田馥甄的頑皮,也許這才是田馥甄的日常。有趣的是,只要田馥甄做了不是偶像會做的動作或表情,全場的田粉就會興奮大聲尖叫,恍如看到偶像的日常或捕獲野生偶像;我觀賞的那個場次,Selina也來了,從她和友人走進劇院大廳,直到坐在座位上,現場至少百位以上的粉絲觀眾鼓譟激動,拿著手機對著她一直拍個不停,這種偶像的「日常」或「野生」,似乎也不是一般人能夠消受啊!
本網站內一切內容之版權均屬國際演藝評論家協會(香港分會)及原作者所有,未經本會及/或原作者書面同意,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