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所有語言都有其節奏感,若劇場的語言是視覺,那麼,或許可從視覺的節奏感,來看這一齣極具爭議的《好人不義》,是如何呈現行公義好憐憫。
內文
文本意念以數年前某地常出現的「欺詐同情心」案件作主軸,並以兩位角色的設定:律師與牧師,帶出公義與憐憫。至於兩者是否並存、對抗,還是有所取捨,則留待觀眾各自解讀。但要在一個小小的黑盒劇場內,處理這類內容沉重、台詞冗長的劇作,確實不易。而《好人不義》,總算跳出一般平鋪直敍的閱讀線,努力以明快的節奏感來減低說教式的悶場。
一開始,嚴格來說並沒有正式的故事開端或背景前奏,第一幕便單刀直入,牧師找律師幫忙,先把爭取公義的決心闡明。然後便是過場,原以為只是一般的換景程序,但卻是「開燈關燈、開燈關燈、開燈關燈」,如沒記錯應共有三組,而喜婆及福伯亦以三組不同的小情境出場,不言而喻地交代了他們的角色身分。這處理緊接於公義一幕,看來是別有用心。雖然燈光及聲音,在這黑盒空間內顯得有點過度,但燈光連續地亮滅,無疑強化了視覺上的跳動頻率,令筆者留下頗深印象。
一輪快跳後,公園首次長談,這幕要處理的台詞可不少,內容涉及主角對信仰與教會發展的衝突等議題,並只以對白交流,視覺上相對較為靜態。雖說佈景空間的安排,令兩位演員有適度的身體動作及移動空間,不至於太沉悶,但對於完全沒有教會或信仰背景的觀眾而言,這幕的演出時間會否過長?假若觀眾聽不懂對白內容,餘下的只是兩位演員的「走位」了。
看來如何過場,是經過細心刻意安排,透過片段式的處理,來加快視覺節奏,豐富畫面,把五幕相對較長的主戲連接起來。所以,隨後同樣以三組小情境交代牧師與喜婆的相遇,然後帶領觀眾去到那狹隘的居室畫面中,節奏也隨劇情躍動起來。透過聲效,福伯的精神狀態起伏不定,再加上喜婆與牧師,合共三人,在那方寸之間的肢體碰撞,節奏明顯緊張了。而這幕,相對於上一幕公園所呈現的靜態寬闊效果,有著強烈對比,視覺上由闊至窄,由靜至動。
過場再次發揮其作用,令觀眾沒有時間停下來的樣子,律師找證據的情節穿插著喜婆福伯的貧苦生活。轉眼回到律師辦公室的第四幕。這幕主要是律師與牧師爭辯,一些激動的台詞與動作,加上投影裝置播出的另一情節,視覺上不再只流於兩人一來一往的對白交流,視覺節奏亦頗為躍動,無形中牽動了觀眾的情緒,究竟是公義還是憐憫得勝呢?但此處,筆者懷疑編劇或許已早下定論,因牧師曾質疑律師誓要爭取公義的動機。若起初要以律師來隱喻公義的話,來到這一幕,好像公義根本沒存在過。
激動過後,結尾一幕公園再談,節奏放慢,無論是律師還是牧師都呈現出較為平靜的心態,律師最後以一句「神又係你,鬼又係你」作為劇終。對於只有四位演員來說,《好人不義》於視覺上呈現出多樣化,亦有明顯的節奏感。
最後,恕筆者愚昧,其實劇終位,是編劇於演後座談所說的。因當下並沒有明顯的停頓暗示,而牧師更是緊接劇終出場,說出一篇類似講道式的文章,確實令觀眾有點不明所以。
原來為的是仍有一個延伸展覽。筆者就此深思這展覽的逼切性,會否「騎劫」了劇作品本身……還是劇作一早留下「公義」、「憐憫」兩者只可取其一的伏線?是想拋磚引玉讓觀眾去思考嗎?還是甫開始,筆者便錯了重點,其實作品本身要探討的深層問題是社會現況……無論怎樣,劇作的主旨來到這刻,突然被模糊了。
說到展覽,本質當然是沒問題,但其於這劇作,甚至劇場中的角色、定位及價值,值得再作探討。是導演認為劇作本身有不足,需要額外補充?是導演情感地想給劇作加上結論?筆者對任何主旨立場並沒異議,只思考著這樣的附加形式,這樣的傳遞方法,在當下有沒有必要性?或許安排上先有明顯的停頓,讓觀眾先抽離劇作本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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